在模仿笔迹的案件中,通过临摹手段形成的笔迹是最“形象”的,也是最难检验的,尤其是在确定模仿者时。这是因为:第一,临摹形成的样本多为签名笔迹、票据中的阿拉伯数字、添加改写笔迹、签名日期等“少数几个字”,这类案件可供检验的笔迹很少(这里的“少”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,目前没有明确的标准来界定)。由于数量少,载体空间有限,缺乏个性特征,特征少则检查条件差;第二,文案是在别人的字迹上重新书写,所以个人的书写习惯受到控制,较少体现自己的个性特征。尽管如此,临摹毕竟不是正常的写作。只要我们仔细观察,仔细分析,必要时使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,还是可以发现破绽的。笔者通过一个类似案例的检验来谈谈这方面的体会。
一、案例
2001年11月,某单位保卫部门发来7份《差旅费报销单》,出差人员为刘XX,在“单位负责人”一栏有“肖波”的签名。会计在对账过程中发现可疑之处,向领导汇报,单位提出鉴定。案件受理后,鉴定人经过仔细观察和检查,认定这是一起模仿案。经综合分析判断,排除签名,认定刘Xx。
二、分析
收到案件后,首先,是否有伪装分析的测试材料: 改变笔迹还是伪装笔迹?一旦你确认笔迹是诱饵,接下来是作案手法?由于各种伪装变化的笔迹特征其变化规律不同,这种笔迹保留了什么笔迹特征,变化了什么笔迹特征?对抄写材料进行全面了解是检验抄写笔迹的首要任务。
(一)对检材笔迹进行特征的一般发展概貌分析。套摹字迹表面上看似乎我们很像,但细致研究观察会发现,其运笔无力,笔画“发飘”、形快实慢,不该他们有的没有停顿、断笔与其基本笔画结构形态不相称。由于对于本案系抑压套摹形成,经侧光观察,不仅可以发现一个笔画以及周围有抑压沟痕,而且学生有的通过笔画与沟痕重合而有的不重合。利用这些静电压痕仪显现出了压痕字迹后,经分析企业认定自己书写人是将“肖波”的真实数据签名先重描后留下压痕,再用笔在压痕处沿笔画沟痕填描形成检材(案后刘××也是中国这样一种自认的)。
(2)分析笔迹特征的形成条件;。因为它是笔迹的复制品,会与原作者的形式特征不一致。因为它是抑制复印的,在复印缩进复印时,小动作不一定准确,这是因为纸张上的潜在缩进不容易看出来。这时作者自己的写作习惯就会暴露出来,在纸的背面也可以观察到笔画和凸痕不重合的地方。笔迹的特征是多方面的。因此,笔迹特征的选择要有多渠道、多层次,同时要深化和细化笔迹特征的分析,认真分析笔迹特征的种类和形成条件,明确笔迹特征的本质、内在和规律以及表面、外在和偶然的价值。
(3)相关物证分析。一般来说,差旅费报销单不是单张,往往是复印件,而且一般写完就撕掉,很容易给人留下抄袭的印象。仔细观察分析,对判断和揭示伪装手法很有帮助。要充分利用各种笔迹信息,善于利用关键特征(如运笔、连接角度、运笔、搭配比例和位置、笔压等。)才能全面客观地把握作家的写作习惯。
(案例分析。这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范围一般较窄,而且犯罪人与当事人关系密切,有时甚至当事人是犯罪人。犯罪者必须具备与模仿笔迹接触的条件,如果可以排除是我的签名,那么帐户人(刘 ×)往往就是犯罪者。
此案可以通过分析鉴定进行认定了是当事人刘××所为,案后刘××供认了我们采用套摹手段,摹仿其处长肖波的签名,达到多报出差费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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